伯利兹历史
伯利兹位于中美洲北部,东濒加勒比海,北邻墨西哥,西、南与危地马拉接壤,面积 22965平方公里,人口16万(1983)。混血种人约占70%,印第安人占24%,余为黑人和白人。居民多信天主教,通用英语和西班牙语。首都贝尔莫潘。
原始居民是玛雅人,曾创造过灿烂的古代文明。16世纪初沦为西班牙殖民地。为了从洋苏木中提炼染料,西班牙殖民者在这里从事伐木活动。1638年,苏格兰海盗P.华莱士等人来此建立据点。此后,英国和西班牙对这一地区进行了长期的争夺。1786年,英国取得对该地的实际管辖权。1821年危地马拉独立时,宣布继承西班牙对该地的主权。1859年危地马拉承认英国对该地的主权,但以修建一条从危地马拉通至大西洋岸边的公路为交换条件。1862年,英国正式宣布伯利兹为其殖民地,并定名为英属洪都拉斯。
1940年,危地马拉以英国未践约为由,宣布1859年条约无效,并在1945年宪法中将伯利兹划入自己的版图。后来两国多次谈判都无结果。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伯利兹人民要求独立的呼声日益高涨。1964年英国被迫同意伯利兹实行“内部自治”。1973年 6月改名伯利兹。1974年,伯利兹加入加勒比共同体和共同市场。1975年,联合国绝大多数国家投票支持伯利兹独立;英国表示允许伯利兹独立,但危地马拉反对。1979年,联合国 139个国家再次投票支持伯利兹独立。1981年3月,伯、英、危三方达成协议,同意伯利兹于年内独立。1981年 9月21日,伯利兹正式宣布独立。独立后仍为英联邦的成员,人民统一党领袖G.C.普赖斯任总理。1984年举行首次大选,统一民主党获胜,M.E.比索诺任总理。
经济以蔗糖、木材为主。1983年国民生产总值1.76亿美元,人均1099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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