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
【生卒】:1867~1943
【介绍】:
中国国民党西山会议派重要成员、南京国民政府主席。字子超,号长仁。福建闽侯人。1867年3月16日(清同治六年二月十一)出生于商人家庭。1877年入培元学校读书,1881年入英华书院读书。1884年赴台北电报局工作,后任台南法院嘉义支部通译,1899年返归闽侯。1902年考入上海江海关工作,开始参加民主革命活动,与林述庆等在上海和闽侯组织学生会和学生分会。1905年加入同盟会。1909年调往九江关任职,曾与吴铁城等创办商团,并进行革命宣传。1911年武昌起义后,任九江军政府民政长,曾受派赴上海、南京参加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席会议。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当选为南京临时参议院议长,后因反对政府和参议院北迁而辞职,于同年秋回福建设立国民党支部。1913年4月,第一届国会在北京开幕,林森任参议院委员长。二次革命失败后赴日,在东京加入以孙中山为首的中华革命党,并于翌年春前往美国旧金山,任国民维持会会长,不久又当选为国民党美洲总支部长,努力为孙中山筹集讨袁资金。
1916年袁世凯死后,国会复开,林森自美回北京与会,曾加入“宪政商榷会”中的激进派“丙辰俱乐部”。1917年护法运动开始,他南下广州参加非常国会,选孙中山为军政府大元帅,林一度任大元帅府外交部部长。后又被选为国会非常会议议长。他始终支持孙中山反对西南军阀的斗争,1921年曾主持非常会议举孙中山为非常大总统。1922年11月接任福建省省长,但很快辞去。1923年 7月改任大本营建设部部长兼治河督办。1924年 1月,国民党实行改组,林森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但他不赞成孙中山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1925年孙中山逝世后,即与邹鲁、谢持等召开西山会议,林为西山会议派的中央常委兼海外部部长。1927年“四·一二”政变后,林任国民党中央特别委员会委员。1928~1931年,历任国民政府委员、立法院副院长、院长及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1931年12月代理国民政府主席。不久,在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上被推为国民政府主席,仅为国家元首,并不负实际政治责任。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 国民政府迁往重庆,林于11月入川。1943年5月因车祸受伤,8月1日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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