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事
指先秦司徒、司马、司空三种官职。这类官名在甲骨文卜辞或商代铭刻中均不见,似为周人特有。据《诗·大雅·緜》记载,周人在岐山初创基业时即已有司空、司徒之类的官职。《尚书》的《牧誓》、《梓材》等篇,都提到司徒、司马、司空。“三事”则出现于《立政》,在《诗·小雅·十月之交》中作“三有事”。据《毛传》解释,三有事即三有司,三有司指三卿。三有司在铜器铭文中颇为常见。西周铜器铭文中司徒多作司土,司空皆作司工。
司徒之职掌是管理徒众和土地,司马主管军事,司空主水土。因“吏”与“事”古相通,三事在有的古书中也作“三吏”,如《逸周书·大匡》有“三吏大夫”,《左传》记周定王派“三吏”去优礼晋使。三事是周王室中的三个主要官职,总管内服(即王畿,四方诸侯称外服)庶政。此外,当时在军中或贵族家中都设有司徒等三官,铜器铭文中常可见到此类例证。
春秋时,侯国的官制中仍有司徒等三官,但不复见“三事”之名,当和官制变化有关,即朝中重臣已不止这三种。另外,司徒等官在各国的地位也不一样。鲁国的执政三卿中,季孙为司徒,叔孙为司马,孟孙为司空,其他各国很少与此相似。宋国有时以大司马为六卿之首,有时以司城(即司空,避武公讳改)为执政。与宋为邻的曹国也有司城听政之例。晋国因僖侯名司徒,故无司徒之官。楚国的官制与中原诸国尤为相异,以令尹、司马为执政。春秋时司徒等官名之前也有加一大字者,如宋、楚有大司马,宋、鲁有大司徒,晋、郑有大司空。宋的司马与大司马并列于六卿,可知两官虽有差异,但俱属显职。楚、曾两国在司马或大司马以外,又有左司马、右司马,两者当为司马之属官。在军队中也设有这一类的官,如晋军中有司马、司空,是较军尉为低的官职。齐有锐司徒、辟司徒,是专管锐利兵器和堡垒的官吏。贵族家中之家臣也有司马之名,如鲁国叔孙氏有司马鬷戾。
战国时司徒等官仍为诸国朝中重臣。《周礼》的六官,即包括三官在内。《礼记·曲礼》所说的五官,则于三官之外再加上司士、司寇。在《荀子·王制》所列朝中诸要职中,有司徒等三官。战国之制,设相以总揽朝中百事,而司徒、司马居其下,已不能专摄国政。《商君书·境内》有国司空,而秦律中有邦司空。则国司空本作邦司空,当是丞相之下主管一国水土等事务之高官。战国时常称军将或军师为司马,如《战国策》言齐田单“禽燕之司马而收千里之齐”,燕司马指燕将骑劫。《管子》说大司马为三军之帅。在军队的将帅之下还设有担负不同任务的司马之官,如《墨子·号令》中有役司马,银雀山本《孙子兵法》的《见吴王》曾云军中有司马、司空、舆司空。
地方的县、都也设有司马、司空等官,如秦律中县有县司马,《墨子·杂守》有都司空、次司空。春秋战国的铜官玺中也有不少县、都的司徒、司马、司空之玺。
汉代中央职官曾一度取消司徒、司马、司空三官。汉武帝时,改太尉为大司马。汉成帝时,曾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旋复旧名。哀帝时,又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丞相为大司徒,与大司马并称三公。东汉时,大司空、大司徒去“大”字,改大司马为太尉,为三公。魏晋以后,司徒、司空、司马历代或并置,或单设,或皆废,但即使设置,一般皆为荣衔,无实际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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