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光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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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台湾省重归中国版图。1895年,日本与清朝签订《马关条约》,强占了台湾。1941年12月9日,中国政府发布《国民政府对日宣战文》,“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因此,《马关条约》属于废止之列,日本对台湾和澎湖列岛的统治,从是日起即失去凭借。1943年11月26日,美、英、中三国签署的《开罗宣言》规定:战后东北、台湾和澎湖列岛应归还中国。1945年 7月26日,美、英、中三国签署的《波茨坦公告》,再次确定了台湾和澎湖列岛等应归还中国。日本无条件投降后,中国政府决定由陈仪任台湾省行政长官兼警备司令,主持接受当地日军第十方面军十六万九千人的投降。10月 2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及警备司令部前进指挥所在台北成立,处理日军集中及受降各事。17日及22日,中国陆军第七十军、第六十二军分别在基隆港和高雄港登陆。25日,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在台北市公会堂(今中山堂)举行。日本原台湾总督兼第十方面军司令官安藤利吉大将向台湾受降主官陈仪递呈投降书,然后陈仪发布广播演说,宣布“从今天起,台湾及澎湖列岛正式重入中国版图,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于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权之下。这种具有历史意义的事实,本人特报告给中国全体同胞及世界周知”。日本占领中国台湾省五十年的历史到此结束。
日本台湾总督递呈投降书
台湾人民庆祝抗日战争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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