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
民国时期国民政府的四大官僚资本银行之一。前身是1904年清政府创办的户部银行,1908年改称大清银行。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大清银行营业困难, 于次年 2月由上海大清银行改组成立中国银行,委派孙多森为总裁。1913年4月,北京临时参议院通过《中国银行则例》,定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为银元六千万元,官股商股各半。总裁为汤睿。总行设北京,上海中国银行改为分行,各省在原大清银行基础上亦陆续成立中国银行分行。1916年3月由于袁世凯称帝失败,5月北京政府下令中国、交通两行停兑,中国银行沪行正副经理宋汉章、张嘉璈,抗拒停兑命令,筹集资金照常兑现,数日后即将上海金融风潮平息,中国银行信誉大著。1917~1927年张嘉璈升任该行副总裁,掌握大权。1923年,北京政府财政支绌,将所持官股五百万元出售,于是中行摆脱了北京政府的控制,成为江浙财阀的金融机关,与交通银行共掌全国金融的牛耳。
中国银行发行的五百元纸币(1942)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总管理处移设上海,1928年10月该行改组,加入官股五百万元,商股仍维持两千万元,定为国际汇兑专业银行,设总管理处于上海,以李铭为董事长、张嘉璈任总经理,该行成为国民党政权的主要经济支柱之一。1935年 6月,国民政府利用金融危机,修改中行条例,规定资本总额四千万元,由财政部发行金融公债两千万元作为官股,改派孔祥熙为董事长,宋汉章任总经理,从此,四大家族官僚资本控制了中国银行。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银行总管理处迁重庆。1942年财政部再拨官股两千万元加入,资本额增至六千万元,官僚资本占股三分之二;并规定该行为发展国际贸易银行。战后该行迁回上海,国内外分支机构增至两百二十余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人民政府分别接管,其总管理处迁至北京,成为专营外汇业务的专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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