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会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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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述清朝典章制度的官修史书。通称《清会典》。初修于康熙二十三年(1684),雍正、乾隆、嘉庆和光绪曾四次重修。《清会典》的编纂。形式上仿照《大明会典》,但具体类目颇有增损。书中把典则与事例分开,称“会典”和“会典事例”。大致“以典为经,例为纬”,事例作为会典的辅助。把各门各目的因革损益情况,按年进行排比,从而既有门类,又有时间顺序,便于查阅。嘉庆、光绪《清会典》中,将户部的舆图,礼部的仪式、祭器、鹵簿,钦天监的天体图等,绘图成编,称“会典图”。全书除汉文本外,又有满文本。
康熙《清会典》一百六十二卷。成书于康熙二十九年。记崇德元年(1636)至康熙二十五年事,其中二十六年孝庄文皇后丧礼,则以特例附载礼部。雍正《清会典》二百五十卷,雍正二年(1724)颁诏纂,十年成书。续康熙二十六年至雍正五年事,亦有个别延至七年、八年者。乾隆《清会典》,会典一百卷,则例一百八十卷,乾隆十二年(1747)开修,二十九年成书。全书起于清初,至乾隆二十三年止,另有少数典则“奉特旨增入者,皆不拘年限”。嘉庆《清会典》,会典八十卷,事例九百二十卷,图一百三十二卷,嘉庆六年(1801)开馆修,二十三年成书。所载内容,定以嘉庆十七年为止。光绪《清会典》,会典一百卷,事例一千二百二十卷,图二百七十卷,光绪十二年(1886)始纂,二十五年书成。纪事原定迄于光绪十三年,鉴于成书时间过长,故又加变通,凡光绪二十二年以前事之有关典礼者,一律纂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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