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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国

    日本古代奴隶制国家。又名倭国、大倭国。年代为4~7世纪。晚于邪马台国,大化改新后天皇执政,大和时期结束。在考古学上称为古坟时代。

    大和国家形成初期,倭王名为大王。以倭王为首,畿内豪族葛城臣、平群臣、苏我臣、大伴连、物部连等联合组成统治机构,臣、连等豪族分掌国家的祭祀、军事、外交、财政等,在朝廷内有较大的权力,倭王的绝对统治权尚未确立。地方设国(以国造为长)、县(以县主为长)、村(以稻置和村主为长),国和县中有公、直、首等姓的地方豪族,但地位比臣、连等中央豪族低下。豪族的同族集团叫做氏,有臣、连、君、直、造、首等姓,表明该氏的政治地位和职务。这种以姓氏表示的政治关系称氏姓制度。国家的经济基础是大王的直辖领地(屯仓和田庄)和部民制。部民在氏姓豪族和倭王领地的田庄和屯仓中从事生产。在朝廷和豪族控制的手工业部门中的生产者也叫部民,以专业不同编成不同的“部”,如制陶的土师部,制铁器的锻冶部等,各部的领导(伴造)多半由地位较低的豪族充任。由大陆进入日本的移民,按其所掌握的专门技术被分配在各种部中,移民的首领往往是该部的领导者。史学界对部民的性质认识不一,多数认为具有奴隶的身份。此外,尚有属于氏而没有姓的平民和家内奴隶。从6世纪开始,倭王与豪族为扩大屯仓、田庄以及占有部民,相互间矛盾加剧。葛城臣、平群臣、大伴连、物部连在斗争中逐一失势,至6世纪末只剩下苏我氏与倭王争权。推古元年(592)圣德太子(574~622)摄政,大力提倡佛教,制定冠位十二阶,公布十七条宪法,巩固了倭王政权。由于大陆金属工具和先进手工业产品及技术的传入,特别是拥有先进生产技术和知识的大陆移民的进入,使大和国家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为大化改新创造了条件。645年,中大兄皇子等灭苏我氏,另立天皇,迁都难波宫,开始一系列改革,并制定飞鸟净御原令等法律,部民制解体,律令国家出现。

    对外关系方面,4世纪中叶以后,曾对朝鲜半岛南部进行政治和军事扩张。6世纪中叶退出。大和国家屡次向中国东晋和南朝的宋国派出使节,接受其封号以增强对外影响。中国史书记载,向宋国派出使节的倭王是赞、珍、济、兴、武。有人将其比作仁德、反正、允恭、安康、雄略五代天皇。倭王武向宋帝上表自称:“使持节都督倭、百济、新罗、任那、加罗、秦韩、慕韩七国诸军事、安东大将军、倭王。”刘宋顺帝削去百济,改为六国,其余爵号照封。

    大和国是以近畿大和地方为中心形成的,至大化改新时,今关东北部以南已逐渐纳入其统治之下。大和国王武在中国刘宋升明二年 (478)致顺帝书中,提及“自昔祖祢,躬擐甲胄,跋涉山川,不遑宁处。东征毛人五十五国,西服众夷六十六国,渡平海北九十五国”,大体反映出其国家的形成过程。但由于邪马台国的地理位置一直存在争论,加之有关大和国的文献记载不多,大和国的形成及社会组织等问题还多有不明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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