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自卫军
存在于1789~1871年的法国非正规军,是资产阶级领导的城市民兵组织。1789年 7月13日巴黎资产阶级选举人会议决定建立4.8万人的有产者自卫军,14日这支军队参加了攻打巴士底狱的战斗。起义胜利后,任命M.-J.-P.-Y.-R.-G. du M. de拉法耶特为总司令,定名国民自卫军,戴红白蓝三色帽徽,以别于戴白帽徽的王军。各大城市群起仿效,建立国民自卫军。法国大革命中,议会多次颁布法令和条约,国民自卫军逐步制度化。在拉法耶特率领下,国民自卫军曾参与枪杀1791年 7月17日在马尔斯校场集会的群众。A.J.桑泰尔任总司令时,积极参加1792年8月10日推翻王政的起义。1793年 5月31日至 6月 2日F.昂里奥率国民自卫军起义推翻吉伦特派政权。1795年10月,国民自卫军因参与葡月暴动,被拿破仑·波拿巴击溃后解散。
第一帝国于 1805年重组国民自卫军, 作为各郡有产者民兵,高级军官由皇帝任命。复辟王朝查理十世于1827年解散国民自卫军。七月革命胜利后重新组建。1832、1834年参与镇压巴黎共和运动。1848年 2月国民自卫军参加推翻七月王朝的革命,后被临时政府利用,镇压巴黎工人六月起义。1852年国民自卫军进行改组,不再按常备形式建制。
1870年拿破仑三世在普法战争中溃败,政府被迫于9月5日征集国民自卫军担任保卫巴黎的防务,决定新建60个营,每营1500人。巴黎人民在 3周内组成 194个营,建立工人武装,许多革命者当选营长。国民自卫军积极参加保卫巴黎和争取建立公社的斗争。1871年3月15日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国民自卫军中央委员会正式成立,18日巴黎人民举行武装起义,夺取政权。3月28日巴黎公社(1792~1794)成立之前,国民自卫军中央委员会是巴黎的唯一政权机关。巴黎公社建立后第2天(3月29日)就颁布法令,以人民武装代替常备军。国民自卫军改建为巴黎公社的人民武装,为捍卫巴黎公社作出了贡献。公社失败后,1871年8月国民自卫军被L.-A.梯也尔政府强行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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