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共产主义
亦称军事共产主义,苏俄在1918~1920年国内战争时期采取的经济政策。内战爆发后,苏俄的粮食、煤炭、石油和钢铁的主要产地陷入敌手,苏维埃国家处境十分困难。为了把仅有的人力物力集中起来用于战胜敌人,苏维埃政府实行一些临时性政策,这些政策统称为“战时共产主义”。
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是逐步推行的。主要措施包括:①1919年 1月11日,人民委员会发布法令,实行余粮收集制。最初仅规定产粮省份农民必须按国家规定数量交售粮食和饲料,后来推广到所有的省份,涉及到各种农产品。粮食人民委员部和工会派出征粮队收集农产品时,付给农民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少量工业品。由于通货膨胀,农民交出的产品几乎是无偿的。В.И.列宁指出,这项政策的实质是工农军事联盟,农民从工人阶级国家那里得到了全部土地,得到了免遭地主和富农蹂躏的保卫力量;工人从农民那里借来了粮食。②除大工业外,国家对中小工业也宣布实行国有化。工业实行高度集中管理。1920年底,全国设有52个中央管理局,负责企业生产计划的制定和资金、设备、原料的提供及产品的分配。但是,到内战末期仍有相当数量的小企业在私人手里。③在交换方面,政府实行最小限度的商品交易和最大限度的国家分配。1918年11月决定取消私人商业,由国营商业和合作社组织供应。随着产品日渐缺乏和物价不断上涨,政府实行凭证供应。根据阶级和年龄的差别,规定不同口粮标准。后来对儿童和全体工人职员免费供应面包和日用品。货币依然存在,但其作用受到极大限制。④实行普及于一切阶级的成年人劳动义务制,实行“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
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是在战争条件下被迫采取的。它对战胜国内外敌人和保卫苏维埃政权具有重大积极意义。但是,它作为向社会主义直接过渡的尝试则未能奏效。1921年,苏俄政府用新经济政策取代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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