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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案

    明代晚期宫廷中发生的梃击、红丸、移宫三起政治案件的总称。是万历末年以后最高统治集团内部争夺权力的激烈斗争的反映。

    梃击案  明神宗时,郑贵妃有宠,意欲立其子福王朱常洵为太子,事未成(见争国本)。万历四十三年(1615)五月初四,有一男子手持枣木棍,闯入太子所居之慈庆宫,击伤守门官,直至前殿,被内监所执。经巡城御史刘廷元审问,知其为蓟州村民张差,但其语无伦次,形似疯癫。移刑部后,郎中胡士相等也欲以疯癫定罪,但刑部主事王之宷私讯后,认为另有隐情,在刑部司官复审中,张差供认系受郑贵妃宫中太监庞保、刘成所指使,于是中外皆怀疑郑贵妃欲谋杀太子,以扶立福王。郑贵妃大窘,向太子极力表白。后神宗、太子均不愿追究,下令磔张差于市,杀庞保、刘成于内廷了事。

    红丸案  万历四十八年,明神宗朱翊钧卒,八月,光宗即位。郑贵妃进美女四人,并请立光宗宠妃李选侍为皇后,选侍亦为贵妃请立太后。数日后,光宗患病。内医崔文昇进泻药,病情加重。乃召阁臣方从哲、韩等入受顾命。光宗闻鸿胪寺丞李可灼有药,即传入诊治。可灼诊病后进一红丸,光宗用药后称稍有好转,可灼复进一丸,光宗服后即去世。光宗死后,中外汹汹,以可灼误下药剂,恐有情弊,但首辅方从哲却拟旨赏可灼银五十两。于是议者蜂起,礼部尚书孙慎行、左都御史邹元标等上疏,指责方从哲曲庇,崔文昇杀君,且语涉郑贵妃。后崔文昇被发遣南京,李可灼亦遣戍边地。

    移宫案  光宗死后,年仅十六岁的皇长子朱由校(即熹宗)当立。抚育他的李选侍与心腹太监李进忠(即魏忠贤)密谋,企图挟皇长子据乾清宫,以操纵朝政。给事中杨涟、御史左光斗等知其谋,乃入宫拥皇太子登舆,至文华殿,转移入慈庆宫。两日后迫使李选侍从乾清宫迁至哕鸾宫,并拥朱由校即位。

    三案发生后,一时争议颇大,但对立双方各有其是。因主梃击、红丸、移宫的代表人物王之宷、孙慎行、邹元标、杨涟、左光斗等均系东林党人,故天启初魏忠贤专权后全面翻案,免李可灼戍役,擢崔文昇总督漕运,又起用争移宫的御史贾继春等。与东林党对立的齐、楚、浙诸党官僚尽附魏忠贤,结成阉党,怂恿魏忠贤汇集三案谕旨及争执之词,撰成《三朝要典》。企图一网打尽东林党人,三案遂成为魏忠贤杀人的口实,所以有三大案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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