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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学鸿儒

    清朝制科取士方式之一。清承唐宋旧制,于正常科举考试之外,增设制科取士。有博学鸿儒、经济特科、孝廉方正科等名目。博学鸿儒,又称博学鸿词,亦简作词科或鸿博。鸿始为宏,因避清高宗弘历名讳,改作鸿。康熙十八年(1679)、乾隆元年(1736)曾两度举行。光绪三十四年(1908)虽有重开之议,旋因德宗死,遂告终止。与试者,不论已仕未仕,皆由在京三品以上官员,在外总督、巡抚等大吏先行荐举,然后汇集京城,统一进行殿廷考试,录取者授翰林院官。康熙十八年,与试一百四十三人(一说一百五十四人),取五十人。乾隆元年,与试一百九十三人,取十五人。次年补试二十六人,取四人。无论就得人之盛,还是对一时政局的影响而言,应首推康熙词科。当时天下名士,除顾炎武、黄宗羲等人拒不接受荐举外,其他如朱彝尊、汪琬、毛奇龄、施润章等都应选录取,入翰林院纂修《明史》。这不仅保证了这部史书的编写质量,而且对于消弭汉族士大夫的反满思想,促进满汉统治阶级的进一步合流,都产生了较大影响。而乾隆词科,旨在驱使士人为朝廷装点门面,无非鼓吹承平而已。两科名一却不可同日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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