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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颢、程颐

     宋代理学家。程颢(1032~1085),字伯淳,称明道先生。程颐(1033~1107),字正叔,称伊川先生。河南府(今河南洛阳)人。程颢、程颐兄弟,世称“二程”。程颢,登进士第,历任永兴军鄠县(今陕西户县)和江宁府上元县(今江苏南京)主簿、晋城县令。宋神宗熙宁初,入朝为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与王安石议新法不合,出任签书镇宁军判官等。元丰八年(1085),病死。程颐,宋仁宗赵祯末年,入太学,任学职。宋哲宗初,经司马光等引荐,历任秘书省校书郎、崇政殿说书。因参与党争,出朝为权同管勾西京国子监,后削籍,送涪州(今四川涪陵)编管。宋徽宗时,被定为“奸党”,大观元年(1107),病死。二程十五六岁时,受学于理学创始人周敦颐。宋神宗赵顼时,建立起自己的理学体系。二程的学说在某些方面有所不同,但基本内容并无二致。皆以“理”或“道”作为全部学说的基础,认为“理”是先于万物的“天理”,“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万事皆出于理”,“有理则有气”。现行社会秩序为天理所定,遵循它便合天理,否则是逆天理。提出了事物“有对”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强调人性本善,“性即理也”,由于气禀不同,因而人性有善有恶。所以浊气和恶性,其实都是人欲。人欲蒙蔽了本心,便会损害天理。“无人欲即皆天理”。因此教人“存天理、灭人欲”。要“存天理”,必须先“明天理”。而要“明天理”,便要即物穷理,逐日认识事物之理,积累多了,就能豁然贯通。主张“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的修养方法。二程宣扬封建伦理道德,提倡在家庭内形成像君臣之间的关系。程颐还反对妇女改嫁,宣称“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流毒颇深。二程的著作有后人编成的《河南程氏遗书》、《河南程氏外书》、《明道先生文集》、《伊川先生文集》、《二程粹言》、《经说》等,程颐另著有《周易传》。二程的学说后来由南宋朱熹等理学家继承发展,成为“程朱”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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