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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尔衮

【生卒】:1612~1650

【介绍】:

    清朝入关时的摄政王。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十四子。天聪二年(1628)以初次从征察哈尔多罗特部有功,赐号墨尔根代青(满语,聪明之意)。此后数次入明境内山西、河北、山东等地掠略,又征察哈尔、朝鲜,攻大凌河、锦州、松山等地,为清太宗皇太极所器重,逐渐跃居于后金军主要统帅之列。天聪五年执掌吏部,崇德元年(1636)封为和硕睿亲王。

    崇德八年,皇太极因病突然死去,因储嗣未定,清朝皇族面临王位之争。多尔衮以镶白、正白两旗势力拥立皇太极年仅六岁的第九子福临为帝(即清世祖福临),由多尔衮与济尔哈朗共同辅政。不久,多尔衮集大权于一身,其地位越过济尔哈朗,各衙门关白政事、记录档册皆以多尔衮为先。

    顺治元年(1644)三月,李自成攻下北京,推翻了明王朝(见李自成起义)。清朝统治者抓住机会,立即向关内进军。四月,以多尔衮为大将军的满蒙汉八旗兵与明山海关总兵吴三桂互相勾结,共同镇压农民军。山海关之战,李自成军失利,退回北京后,率部西走。五月,多尔衮入京。十月,迎福临至,即位北京,正式宣布清朝对全国实行统治。多尔衮位崇功高,权势日增。是年加封为叔父摄政王,五年又尊为皇父摄政王,以皇帝之尊亲代行皇帝职权,成为清入关初年的实际统治者。(见彩图)

摄政王多尔衮敕谕

    多尔衮摄政时期,以入关前已经建立的政治制度为基础,进一步仿照明制,加强封建专制政权。多尔衮在维护“权归满人”的同时,对汉族地主阶级、故明官员采取了“官仍其职,民复其业,录其贤能,恤其无告”的政策。令原明朝各衙门官员,俱照旧录用。顺治五年又设六部汉尚书、都察院汉左都御史各一员。为发挥汉族官员在政权中之作用,六年,下令禁止满洲诸王干预各衙门政事及指摘内外汉官。为广泛招徕汉族地主阶级,又礼葬明崇祯帝后,开科取士,网罗人才。

    清代中央集权的加强,经历了皇帝与旗主、诸王之间的不断斗争而逐步实现。多尔衮采取措施限制由满族贵族、大臣组成的“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集权力于摄政王之手。又罢诸王兼理六部事务,以各部事务由尚书掌管。诸王有干预各衙门政事者即行治罪,从而又推进了皇太极以来的中央集权。

    清军入关之后,李自成军退回陕西,张献忠驻军四川(见张献忠起义)。明臣史可法、马士英等拥立福王朱由崧于南京。多尔衮先以重兵追击李自成于陕西、湖北,复命豪格入四川攻张献忠。顺治二年,多尔衮派兵下江南,渡长江,破南京,福王政权亡。三年,清军入浙江,六月破绍兴,南明鲁王遁走入海;八月清军入福建,破延平、汀州,唐王被执。清军相继入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等省。多尔衮摄政七年,除西南之云贵等地尚有南明桂王政权及农民军之余部,海上有郑成功之抗清活动外,清军已占有全国之大半地区,为清朝建立全国政权打下初步基础。

    为维护满族贵族利益,多尔衮摄政期间的一部分政策,激化了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尤以剃发令、圈地令、逃人法、易服、投充等项,在一定地区内造成社会的动荡不安。

    顺治七年冬,多尔衮出猎边外,十二月初九死于喀喇城(今河北滦平东),年仅三十九岁,被追尊为“诚敬义皇帝”。顺治亲政后,被首告“阴谋篡逆”,诏削爵,平毁墓葬,家产籍没。乾隆四十三年(1778),乾隆帝为多尔衮昭雪,恢复了多尔衮的封号,成为清代八家铁帽子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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