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审庭
外国历史记录人物故事浏览次数:
西班牙王室在美洲殖民地设置的兼有行政和立法职能的司法机关。1511年最早设于伊斯帕尼奥拉的圣多明各城,后废除。1526年恢复。此后在总督辖市、都督辖市等殖民地中心城市先后建立。16世纪中叶共设检审庭9个,至18世纪末增至14个。墨西哥、新加利西亚、利马、危地马拉、波哥大、基多、加拉加斯、库斯科、圣地亚哥、布宜诺斯艾利斯等地的检审庭在殖民统治方面起过重要作用。检审庭审理对官吏的控告和民事刑事案件,检查下级司法机关的工作;征收什一税;对总督和都督的工作提出建议;在总督不能视事时,主持本地区行政工作。检审庭法官一般为3~5人,有的多达10人。总督、都督为当地检审庭的当然主席,但他们如果无律师头衔,在司法方面则无发言权。西属美洲殖民地的检审庭权力很大,是仅次于总督府的重要殖民机构。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投稿及网络搜集,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QQ:37996619(同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