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中国历史上继夏之后存在时间较长的一个王朝。从公元前17世纪商汤灭夏后建立国家,至公元前14世纪中叶盘庚迁都殷,及公元前11世纪商王纣被周武王带同西南各族攻灭,共传十七世,三十一王,历时六百年左右。
商代已进入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时期,其农业比较发达,已用多种谷类酿酒。手工业已能铸造精美的青铜器和白陶、釉陶,交换也逐渐扩大,并出现了规模较大的早期城市。其强盛时期的疆域东到大海,西到陕西东部,北达河北北部,南至长江,为当时世界上的文明大国。
起源和发展
商族早在灭夏之前,就有了相当长时期的发展。它最早活动于东方的渤海沿岸及河南河北,同山东半岛、辽东半岛的古代土著民族有许多共同之处;有以玄鸟为始祖的神话,还有用兽骨占卜、杀人殉葬、衣着尚白等习惯。《尚书序》记载 :“自契至于成汤八迁。”据王国维称,契居番,昭明迁砥石又迁于商,相土东迁泰山下又迁商丘,上甲微迁于殷又迁至商丘,成汤灭夏定都亳,是为八迁。后来又有过五次迁徙,所谓“殷人屡迁,前八后五”,即仲丁迁于隞,河亶甲迁于相,祖乙迁于邢,南庚迁于奄,到盘庚时最后定都于殷(今河南安阳),是为五迁。从此,“至纣之灭,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故商又可称为殷或殷商。商人的屡次迁徒,或许由于受异族的压迫,或许由于水旱之灾,或许由于扩张土地到更肥沃的地区,并不一定表示商族早期是游牧民族。迁徙的范围大概在今河南、河北、山西、山东一带。
商代自汤开始,至纣灭亡,共传十七世,三十一王,商王世系,据《史记·殷本纪》载,结合甲骨文考察,除去个别有误,基本可信。在成汤以前,从契至成汤,凡传十四世。《国语·周语》说 :“玄王勤商,十有四世而兴”,即所谓商族的“先公”时期。这在《史记·殷本纪》和甲骨文中也有记载。商族先公世系是:
商自成汤建国、盘庚迁殷,至武丁时期,经过对周围方国的频繁战争,疆域及势力影响空前扩大。殷都经科学发掘证实,在今河南安阳西北的小屯村一带及洹水沿岸周围的后冈、高楼庄、薛家庄、花园庄、小庄、四盘磨、孝民屯、大司空村、小司空村、武官村、侯家庄、秋口及同乐寨等二十几个村庄方圆二十四平方公里或更大的范围内。以王畿为中心的商代统治区域为黄河中下游的中原地区,即今河南北部及河北南部。但其势力所及之地,已东起山东半岛,西至陕西西部,南及江汉流域,北达河北北部。至于其文化对各地的影响,则大大超越了这一范围。据考古资料看,东南和华南地区分布于长江下游两岸的“湖熟文化”、江西北部的“吴城文化”、西南地区四川境内的“巴蜀文化”以及北方内蒙古、辽宁的“夏家店下层文化”等,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商文化的影响。
社会生产
农业 商代农业生产已成为社会生产的主要部门。甲骨文大量记载了商人的农事活动,几乎包括与农业有关的各个方面。甲骨卜辞中有大量“受年”、“受黍年”、“ 受稻年”等类辞句。卜辞的田字作囲、等,即为田间的阡陌和沟洫之形。由卜辞可知,商代的主要农作物有禾、黍、稻、麦等。耕作的方法采用合力耕种及“焚田”(即火耕),并已使用粪肥肥田。商王除亲自视察田作外,还常命臣下监督农耕。当时农业已能提供较多剩余产品,卜辞中常见在收割后把粮食放入廪中贮藏的记载。
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工具有木、石、骨蚌,亦有青铜农具。耕具有耒、耜。耒为木制有歧头的木杈,用做翻地;耜为木制无分歧的工具,用做插地起土。耨具有辰。收割工具有镰、铚,卜辞有字,从从刀,象以刀割之形。
商代农作物的再生产品有酒、醴、鬯。酒为黍或稻所酿,醴为稻所酿,鬯为黑黍及香草所酿。商代出土的酒器种类繁多,《尚书·酒诰》记载,人民嗜酒,田逸,以致亡国,可见嗜酒风气之盛。酿酒业的发展,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商代农业生产的发达程度。
园艺和蚕桑业亦有发展。卜辞中有圃字,即苗圃;有囿字,即苑囿。果树有杏、栗等。卜辞中又有蚕、桑、丝、帛等字,商代遗址中还出土有玉蚕及铜针、陶纺轮等物。在出土的青铜器上有用丝织物包扎过的痕迹,从出土的玉人像上也可看到其衣服上的花纹。可见商代的蚕桑业及丝织业已较发达。
畜牧业和渔猎 商代畜收业也很发达,后世所称的“六畜”,都已全备。卜辞中的“为”字,像以手牵象之形,所谓“商人服象”。卜辞中又有牢、、圂等字,即饲养牛羊马猪的栏圈。商人爱马,卜辞中的骊、騽、驳、、、及犸、、、等,即是指马。对于牛、羊、犬、豕等的毛色,商人已能加以区别,还注意到牲畜的牝牡,并使用了去势术的技术。商代的六畜也为人所食用,食品中的羞字从羊,豚字从豕,镬字从隹即禽,证明羊豕禽等已作为商人普遍的食物。商代六畜还用于祭祀,有太牢(即牛羊豕)、少牢(即牛羊或豕犬)之称。商人祭祀,一次用牲可多达数百头,而且往往牛、羊、犬、豕合用,没有高度发展的畜牧业是不可想象的。
商代的黄河下游中原地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并有广大的森林、草原、沼泽、湖泊,故作为农业、畜牧业补充的渔猎也很发达。卜辞中有“王鱼”、“获鱼”的记载,商代遗址中也出土过许多鱼类、蚌类的遗骸。捕鱼的方法主要有网罟、钩钓、矢射等。卜辞中又有“王田”、“王狩”、“获鹿”、“获麋”、“获虎”、“获兕”及“获象”的记载。狩猎方法主要有犬逐、车攻、矢射、布网设陷甚至焚山等,猎获野兽的种类和数量相当惊人。商王一次田猎获鹿可多达三百四十八头,获麋最多的是四百五十一头,足见其规模之大。
手工业 商代的手工业分工较细,有铸铜、制陶、制骨、琢玉、漆器等门类,各种手工业都已有了显著发展和突出成就,而其中最能反映时代特点和工艺技术水平的是青铜铸造业。
商代是青铜器的全盛时代,其品种繁多,主要类别有礼器、兵器、生产工具及车马器,其中最重要的是礼器。礼器中数量最多的是酒器,有爵、角、斝、觚、觯、尊、盉、卣、彝、觥、壶、罍、瓿、禁、勺等;另有食器鼎、鬲、甗、等;乐器铙、鼓、钲、铃等;兵器戈、矛、钺、矢镞等;工具刀、斧、锛、凿、针、锥等。(见彩图)
商代妇好鸮尊 河南安阳小屯出土
商代妇好铜钺 河南安阳小屯出土
商代青铜器的制作为范铸。商代遗址中已发现铸铜作坊遗址,出土了大量的陶范、坩埚块、木炭、小件铜器的铜锭、铜渣等。熔铜的工具除有草拌泥制的坩埚外,还有外敷草泥的缸或大口尊。通过对青铜器中铜、锡、铅合金成分的研究,可知其与《考工记》所载之“六分其金而锡居一”的“钟鼎之齐”大体相近。商代晚期的司母戊方鼎重达875公斤,鼎身和四足为整体铸造,鼎耳则是在鼎身铸成后再在其上浇铸而成。从铜工作坊规模之宏大、炼铜技术之高超、器物制作之精美、种类之繁多、花纹之复杂、制范技术之纯熟,都可看出商代生产技术及青铜铸造的水平。
出土的商代青铜器中还有铁刃铜钺,现已于河北藁城及北京平谷两处商遗址中各发现一件。经检验,其刃部是利用天然陨铁锻打而成的,证明商代已知道用铁。此外商代遗址中还曾出土金块及小片金片,可知当时已有黄金并有熟炼的冶金技术。
陶器是商代社会的主要生活用具,制陶是商代重要的手工业部门。陶器的种类有灰色、红色的泥质陶和夹砂陶,还有更高级的硬陶、白陶和原始瓷器。器形有炊器鼎、鬲、甗,食器簋、豆、盂,酒器盉、觚、爵等,储盛器罐、盆、瓮、缸、大口尊等,其中最能代表商代制陶工艺水平的是白陶和釉陶(原始瓷器)。白陶以瓷土、高岭土为原料,经1000℃高温烧成,胎质纯净洁白,表面有雕刻精美的花纹。釉陶以瓷土为原料,器表敷釉呈青绿色,经1200℃高温烧成,胎骨细腻致密,无吸水性或吸水性很弱,是敷釉技术的最早发明,在中国陶瓷发展史上占有重要位置。
骨器在商代使用范围很广,种类包括生产工具铲、锥、刀、针和鱼钩,兵器镞及生活用具簪、梳、匕、叉等。牙器有雕刻的梳、筒、杯,象牙杯上刻有精细的花纹并镶嵌有绿松石。骨器作坊遗址中还发现大量的骨料及半成品,其原料多为牛、马、羊、猪骨及鹿角甚至人骨,并发现制骨用的青铜刀、锯、凿、砺石等。制成一件骨牙器,大致需经过选材、锯材、加工成形、打磨及雕刻、镶嵌等工序。骨簪的顶端还刻有不同形状的鸟头。玉器均为软玉,产量很大。颜色有绿、褐、白等,种类主要有礼器琮、璧、圭、璋、璜、琥及其他用于礼仪的尊、、磬、矛、戈等,实用器有杯、盘、臼、杵、梳,工艺装饰品有头饰、玉环、玉珠,以及各种不同形状的佩玉、玉人、玉象、玉虎、玉鸟、玉龙、玉凤、玉鱼、玉蝉、玉蚕等。商代玉器切割整齐、琢磨光润,动物姿态生动活泼,表现出强烈的艺术效果。漆器易腐朽,故现今所见商代漆器仅为一些残片及颜料痕迹,但从中亦能了解其颜色、花纹等情况,证明当时的漆器工艺已具相当水平。
建筑 殷墟已发现宫殿基址五十多座,一般建筑在夯土台基上,柱下用砾石作基础,有的柱础间还垫有铜片,房架用木柱支撑,墙用版筑。最大的基址南北约长85米,东西约宽14.5米;最小的仅长2.3米,宽1.85米。基址方向多面向南北,亦有面向东西的。很多基址排列成行,遥相呼应,开创了后世厅堂建筑之独特风格。卜辞中所记宫室有大室、小室、东室、南室、祠室、血室、皿宫、公宫、东寝等。由于年代远久,这些宫室的营建已不可考,但从卜辞有关字形构造,如 :“亞”、“墉”、“京”、“高”等,还能知其形状。商代的建筑遗址中尚未发现砖瓦,建筑结构仍为“茅茨土阶”。但仅从基址的规模,即知商代建筑之宏伟,建筑技术水平之高超。
盘龙城宫殿复原图
郑州商城城垣
除宫殿外,还有较为简单的单室房屋及半地下式房屋,有些遗址中还发现有建筑用的土坯。商人已知在土坯间用草拌泥粘砌,它可看成中国建筑技术史上的一个重大进步。
商业和交通 商代的交换由于农业、手工业的发展而日渐增多,部分商人“肇牵车牛远服贾”。商代遗址中出土有海贝、海蚌、鲸鱼骨、大龟骨等海产物品,其来源除赠送、进贡及征集外,也有商人长途贩运而来的。除以物易物的交换外,当时已开始使用货币。商代货币的主要形态是玉和贝,殷墟墓葬中出土有大量的贝,最多的达千枚。除天然贝外,还有石贝、骨贝、蚌贝、玉贝及铜贝等仿制贝。卜辞中有“赐多女有贝一朋”,金文中亦有“王赏戍嗣子贝廿朋”的记载,证明贝在当时已用作货币,并以“朋”为计算单位,以十枚贝为一朋。
交通工具主要是陆路的车和水路的船。卜辞中有车字和舟字。商代遗址中发现车马坑多座,出土的马车有二马一车和四马一车,车为木制,有铜车饰,单辕、一辀、一舆、一轴、两轮。车用于田猎、作战等。商代的舟,尚无实物证据,但知其用于渡涉。
阶级关系
王权 商代的最高统治者是商王,商王自称“余一人”、“一人”,享有绝对权力。商代王位的继承法为父死子继与兄终弟及两制并用,凡子即王位者其父即为直系。周祭中,直系先王及配偶有资格列入祀典,而无旁系先王的配偶。到商代后期更有“大示”(直系先王的庙主)及“小示”(旁系先王的庙主)之分别,祭祀“大示”的宗庙为“大宗”,祭祀“小示”的宗庙为“小宗”。这种家族中祭祀上的差别,正是商代宗法制度的表现。
卜辞中商王亲属称谓有祖、妣、父、母、兄、弟,且有“多祖”、“多妣”、“多父”、“多母”之称。先王的配偶称妻、妾、母、奭,与商王有血缘亲族关系的有“王族”、“多子族”。这些宗族同商王形成亲疏不同的宗法关系,他们构成“百姓”的主体,而为首的是商王自己。
官制 商王以下的统治机构,分“内服”“外服”,即王畿内与畿外之地方两种。《尚书·酒诰》中有“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君”,“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结合卜辞的记载,商代的官制在畿内大致有:负责政务的尹、多尹、臣。臣又有王臣、小臣、小众人臣、管理耕藉的小藉臣、管理山林的小丘臣、管理车马的马小臣等等。武官有多马、多亚、多箙、多射、多犬、五族戍等等。史官有作册、多卜、多工、巫、祝、吏等等。王畿外为商代之“四土”,这些地区散布着许多“服王事”的方国及部落,为商代的侯、伯。卜辞及文献中有攸侯、杞侯、周侯、犬侯、先侯、侯虎、侯告及宋伯、沚伯、易伯等等,他们不仅要臣服于商王,还向商纳贡,负担劳役及奉命征伐。有关商代官制的材料不多,尚需进一步探讨。
军队 商代军队以师为单位,卜辞有“王作三师,右、中、左”。“三师”为军队的基本组织形式,大概相当于后世的三军。虽然每师的具体人数尚未见有记载,但从商代的征伐战争规模可知一二。征招兵员有时几百人,甚至上千人,战争时间有的长达几个月,杀敌亦有千百人。另外,商王的大规模田猎活动也相当于一次出征,并通过狩猎训练军队。
商代军队包括车兵及步兵,作战方式普遍使用车战。考古发掘中发现不少商代车马坑,殷墟小屯C20号墓中出有一车四马三人以及三人使用的三套兵器,可知一兵车载三人。小屯宗庙遗址前的祭祀坑中还发现象征军队阵式的葬坑,包括两个方阵。一阵为步兵,有三百人左右;另一阵有兵车五辆。部分列左、中、右三组,与卜辞记载相符。车战中,射手以弓箭为武器,墓葬里还有大批青铜兵器如戈、矛、镞、钺及胄等。
平民和奴隶 商代的平民和奴隶由众、刍、羌、仆、奚、妾等不同身分的人组成。卜辞有众、众人,是商代的自由平民。他们从事农业生产劳动,有战事时还被征参加作战。商代奴隶的来源是俘虏,卜辞中有“获羌”,即从羌方俘获来的奴隶。又说“王令多羌田”及“多羌获鹿”,可知羌人用于农田劳动及狩猎活动。奚、妾大概为女奴隶。奴隶的另一个来源是罪犯,《说文》中之“象罪人之在屋下执事者”,即为来自罪犯的奴隶。
河南安阳1001号墓椁室
安阳武官村大墓的殉人
人殉和人祭 商代的奴隶,不仅要从事各种劳役,而且可以任意遭杀戮,甚至用以殉葬或祭祀祖先,其数量很大。殷墟侯家庄大墓中的殉葬者,约四百人,仅武官村大墓中就有殉葬者近百人。其中有被反绑及砍下头的殉人。殷墟还发现有很多人祭的遗迹,在一批排葬坑及散葬坑中,有被杀的无头人骨架及人头骨。此外,宫殿建筑、宗庙以至一般居室的基址中,也都发现有人祭遗址。卜辞中亦有大量杀人祭祀的记载,其中最多一次杀祭者达五百人。人祭的手段包括砍头、肢解、焚烧等。被杀者多为俘虏,其中又以羌的数量最多,此外还有仆及少数的妾等。
刑罚 商代的刑罚有伐(砍头)、扑、墨(即黥刑)、劓(用刀割鼻)、宫(宫刑)、刖(用刀或锯割去腿)等,后世的五刑在商代即已有之。卜辞中有不少关于刖刑的记载,一次受刑者达数十人及百人。殷墟曾发掘出戴梏的男女陶俑,男俑双手梏在背后,女佣双手梏在胸前。卜辞中的“羍”字,就是刑具的象形字;“执”字,即人跪地手戴梏形;“圉”字,即方框中之人跪地戴梏,意为牢狱;还有王命小臣“作圉”,即建造监狱。
方国各族
在商王朝的周围,还聚居着许多大小民族,即“多方”、“多邦方”。其方国首领称“白(伯)”。方国有土方、井方、羌方、召方、巴方、方、亘方、大方、印方、尸方、危方、林方、马方、龙方、虎方、箕方、鬼方、方、方、盂方等。商代自武丁时期起,曾长期大规模对外族外邦作战,先后征服了多方及其他小国。征服后的各方国除对商王表示臣服外,还需负担诸如防边、进贡、纳税、征伐等项义务。
商王为抵御外族外邦的侵扰,亦为扩大自己的领土,掠夺奴隶和财物,经常向外族征伐,尤以武丁及帝乙、帝辛时为盛。武丁对羌方、土方、方、鬼方等的征伐,卜辞中均有记载。对方国的征伐要征集众多的兵员,时间也相当长。如武丁伐鬼方,三年克之;帝乙征人方,往返一次几乎历时一年。商王朝经过一系列对外用兵,使疆域进一步扩大,成为“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肇域彼四海”的强大国家。
文字和宗教
文字 《尚书》称:“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商代的文字主要有刻在甲骨上的甲骨文与铸在铜器上的金文以及刻在陶器、玉石上的文字。其中发现数量最多的是甲骨文与金文。甲骨文是商代晚期商王利用龟甲、兽骨进行占卜的记事文字,迄今已发现约十五万片。虽然它的内容以占卜为主,所反映的事物受到一定限制,但也包含了从武丁至帝乙、帝辛年间祭祀、征伐、田猎、农业、畜牧、地理、方国等社会的各个方面,是研究商代历史的重要文字资料。
由于行文有一定款式,甲骨卜辞一般都很简短,一二字到数十字不等。甲骨文单字约五千左右,其中可识的约一千五百字左右。甲骨文并不是最早的汉字,却是中国已发现的古代文字中时代最早、体系比较完整的文字。从字形结构来看,它已具备《说文》中的六书,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假借、转注等造字方法。从语法上来看,其词类已有名词、代名词、动词、助动词、形容词、数词等等。其句子形式、结构序位也已与后世语法一致。甲骨卜辞在文字结构和语法上已有今日文字和语言的基本形式,它已经历了长期演变的历史,是一种相当进步的文字。
甲骨文中的月食记录
宗教 《礼记·表记》称:“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商代的宗教观念,是上帝崇拜和祖先崇拜,且两者紧密结合。商王受命于天,死后又回到上帝左右,因而请命的对象也包括上帝与祖先。商代盛行占卜,凡事大自祭祀、征伐、天时、年成、田猎,小至私人疾病、生育,无一不求神问卜,以定凶吉与行止。人同鬼神之间的交往已成为一项专职,掌管占卜事宜的卜官为巫、史及卜辞中的贞人。
占卜所用的材料为龟甲与兽骨。先将甲骨整治好,用时在其背面钻凿、灼烧,并依据正面裂出的兆纹来定凶吉,然后由卜官将占卜的过程及内容事项刻写在甲骨上,这种卜辞即是甲骨文。
科学和文化
历法 商代的历法是迄今已知较为完整的最早的历法。商代历法为阴阳历,阳历以地球绕太阳一周,即日为一回归年,故又称“四分历”。阴历以月亮绕地球一周,即二十九或三十日为一朔望月。商代用干支记日,数字记月;月有大小之分,大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十二个朔望月为一个民用历年,它与回归年有差数,所以阴阳历在若干年内置闰,闰月置于年终,称为十三月。季节与月份有大体固定的关系。
商代每月分为三旬,每旬为十日,卜辞中常有卜旬的记载,又有“春”“秋”之称。一天之内,分为若干段时刻,天明时为明,以后有大采、大食;中午为中日,以后有昃、小食、小采。旦为日初出之时,朝与大采相当,暮为日将落之时。对于年岁除称“岁”、“祀”之外,也称作“年”。
天文学 商代天文学中许多天象在卜辞中均有记载,如“日月有食”、“月有食”,在日食时并有“大星”等现象出现,可见对日、月食的观察之精细。卜辞还记载了观察到的“大星”、“鸟星”、“大火”等,不仅有恒星,还有行星,后世的二十八宿中的一些星座名亦见于卜辞,卜辞中“有新大星并火”,即是说接近火星有一颗新的大星。当时已有立表测影以定季节、方向、时刻的方法,卜辞的“至日”、“立中”等,就是这方面的记载。
气象学 商代观测天象与观察气象是相联系的。由于农业、畜牧业以及田猎等活动的需要,对气候的变化特别予以重视。卜辞中记有许多自然现象,“启”、“易日”为天晴,“”为阴天及浓云密布,“晕”为出现日晕。记录自然界变化的有风、云、雨、雪、雷、虹、霖、雹,风有大风、小风、骤风。卜辞中还有祭东南西北四方风神的名称,如(和风)、(微风)、彝(厉风)。记录雨量的有大雨、小雨、多雨、雨少、雨疾、从雨、丝雨、延雨、雨。商人不止对一日之内,并且对一旬、数旬及至数月的气象变化进行了连续的记录。
医学 卜辞中记有疾首、疾目、疾耳、疾口、疾舌、疾齿、疾言(喉)、疾自(鼻)、疾腹、疾胸、疾手、疾肘、疾胫、疾止(趾)、疾骨等多种疾病,包括了后世的内、外、脑、眼、耳鼻喉、牙、泌尿、妇产、小儿、传染等科。对一些疾病,还有更细的分类,如“疾齿”中就有“龋齿”的记载。
商代已设有专司医药疾病事务的官职“小疾臣”。商人对于疾病,除祭祀鬼神以求福祐之外,治疗的方法见于卜辞的有针刺、艾灸以及按摩。最早的针刺是用砭石,《说文》中有“砭,以石刺病也”。河北藁城的商代遗址中就出土有用于医疗的砭镰,还发现有桃仁及郁李仁等种子中草药。
数学 在数学方面,商代已采取了十进位计算,卜辞中分别有个、十、百、千、万,最大的数字已有“三万”。
总之,商代历史资料丰富,商史研究对古代历史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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