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下军州
辽朝贵族的领地。头下又作投下。头下军州由贵族以俘掠或受赐的人口和自己原有的奴隶、部曲,在自己割占或分赐的土地上建立,因此又称为“私城”。
9世纪末,遥辇氏痕德堇可汗时,于越耶律释鲁把俘掠的党项、吐谷浑人口安置在契丹腹地,建立越王城,这是见于文献的最早的一个头下城。在辽朝创立前后,战争频繁,契丹贵族都可以俘掠人口以为己有。他们把这些俘掠得来的人口安置在后方,建立了若干私城。后来,最迟从辽太宗耶律德光会同三年(904)起,经朝廷准许,有些规模较大的私城建州、设军、置官,成为头下军州。规模次于军州的还有县(城)和堡,共分三等。只有亲王、国舅、公主的头下军州可以建筑城郭,其余的头下军州只是一些寨堡和农庄、牧场。最大的一个头下军州约有一万户,一般的头下军州每个只有一两千户或两三千户。个别汉族的大臣也拥有头下军州。如韩匡嗣和其子韩德让都有自己的头下军州。
头下军州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都有既依附于领主,又隶属于朝廷的二重性。刺史由领主提名报请朝廷任命,他们是领主的私人部曲,但是节度使必须由朝廷选派。头下军州的属户,多数是称为部曲的依附农民和依附牧民,少数是奴隶。头下部曲既纳课于领主,又输租于朝廷,所以他们又号称二税户。头下军州征收的商税,一般为领主所有,但是酒税最迟从辽圣宗耶律隆绪时起必须输纳给上京盐铁司。大的头下军州领主有私甲,但是由朝廷统一调度。
辽宋澶渊之盟前, 头下军州较多。其后,战争较少,俘虏来源减少,很难再用俘掠的人口来增置头下军州,因之其总的趋势是逐渐减少。综合《辽史》和《契丹国志》的有关记载,可考知的头下军州约有四十个,它们创设的年代或早或晚,持续的时间或长或短。
辽末,州、县两级的头下行政区域已近乎绝迹,而同时,累朝斡鲁朵的属邑大增。这个此消彼长的变化,说明了辽朝皇帝坚持奉行“强干弱枝”政策,显示了契丹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发展趋向。
参考书目
费国庆:《辽代的头下军州》,《辽金史论文集》,辽宁人民出版社,沈阳,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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