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下省
魏晋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机构之一。初名侍中寺,是宫内侍从官的办事机构,后来发展成为与尚书省、中书省鼎足而立的三省之一。其称为门下省,始自西晋。
门下省的组织历代不尽相同,但均以侍中为其长官,黄门侍郎(或称给事黄门侍郎,后改称门下侍郎)为其副。门,指皇宫内门,因其门户漆以黄色,故又称黄门。至唐,其下属有给事中、散骑常侍、员外散骑常侍、散骑侍郎、员外散骑侍郎、谏议大夫、奉朝请等官职。这些官职大都来源于汉代宫廷侍从。门下省所统的下属机构,历代也不一致。如刘宋、萧齐时有公车、太医、太官及骅骝厩等机构;隋代有城门、尚食、尚药、符玺、御府、殿内六局;唐代则只有城门、符宝二局和弘文馆。
侍中在秦代是由丞相派赴殿中往来奏事的府史,因其在宫殿内供职,故称侍中。汉代成为加官,凡加此官号者,便可出入宫禁,为皇帝左右侍从,备顾问,并分管皇帝服用之物,下至虎子(便器)、唾壶之类也包括在内。内外朝官多可获得此种称号,并无员额,多至数十人。侍中由于在皇帝左右,有代皇帝“省(阅)尚书事”的责任,因此能参预决策。但在东汉后期宦官专政,比侍中更为接近皇帝的中常侍、小黄门等掌握了“受尚书事”的权力,侍中在政治上的作用受到限制。东汉末,宦官被诛后,献帝于即位之初,设置侍中、给事黄门侍郎各六人,在皇帝左右省尚书事。从此侍中、黄门侍郎有了定员和专责,地位逐渐重要。魏晋时期,侍中定员四人(用作加官的侍中不在此数内)。三国时,侍中在魏、吴、蜀的政府中的地位都十分重要。黄门郎(即黄门侍郎)成为士人羡慕的要职。魏齐王芳时,王弼以未能在门下为黄门郎而遗憾。吴孙权用胡综、是仪为侍中,专典机密,“入阙省尚书事,外总平诸官,兼领辞讼”。蜀相诸葛亮出师北伐时,上表嘱咐后主刘禅要信任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这些事例都足以说明侍中、黄门侍郎的重要地位。西晋时,侍中的作用更为明显。武帝用任恺为侍中,委任他综管大小事务,当时连最有权势的开国元勋贾充也十分惧怕他。到了东晋以后,似乎已经形成了一种制度,即皇帝颁发诏书,一定要先通过门下省,从而形成了门下省的封驳权(即审核权)。这种封驳权发展到唐代,达到它的最高点。
侍中在政治上发挥的作用,以北魏更为显著。北魏早期官制脱胎于部落制度。什翼犍时,置左右近侍,侍值禁中,传宣诏命,以诸部大人及豪族良家子弟为之。无常员,或至百数,其职位类似侍郎。又置内侍长四人,主顾问,拾遗应对,其职位类似于侍中。后来,道武帝拓跋焘称帝建国,模仿魏晋官制,于是这种与门下省制度大致相当的内侍长、近侍之职,便取得了侍中、散骑侍郎等名称,并继续享有重要地位,太武帝时,穆寿、张黎均以侍中辅政。宣武帝末,于忠为侍中兼领军,既居门下,又总禁卫,秉朝政,权倾一时。北齐时宰相执政者也多兼侍中之职。
北周实行六官制度,不置门下省,其天官府御伯中大夫(后改名为纳言)即相当于侍中之职(见北周六官)。
隋朝废六官制,恢复门下省,原先的侍中即名为纳言,隋炀帝时又改纳言为侍内,这时因为避隋文帝父杨忠讳的缘故。唐初复名纳言,武德四年(621)才复名侍中。以后,门下省及侍中又有数次改名:龙朔二年(662)门下省改名东台,侍中改名左相;光宅元年(684)省名改鸾台,侍中改名纳言;开元元年(713)省名改黄门省,侍中改黄门监,但不久都恢复原名。唐代前期,侍中是真宰相,宰相议政的政事堂,最初也设在门下省,以后才移到中书省。侍中是政事堂的当然成员,但由于此官品高望重,轻易不以授人。中唐以后,侍中成为授与勋臣节将的荣誉职称,逐渐变成虚衔。
黄门侍郎在门下省是仅次于侍中的要职。南齐时被呼为小门下,职掌与侍中相同。唐代以同中书门下三品或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者,多以门下侍郎或中书侍郎为本官。黄门侍郎在唐代随着省名的改变,也有过东台侍郎,鸾台侍郎等名称。最后到天宝元年(742)改为门下侍郎。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既为宰相,遂不复归本司办事,于是,侍郎本身之职多由给事中代行。
给事中以给事(供职)于官省之中得名。在汉代也是加官,大夫、博士、议郎等,凡加此官号者,便得在宫殿中任职。本无员额,曹魏时,或为加官,或为正员,以后历代或有或无。隋以前地位在黄门侍郎之上。隋无此官,后移尚书吏部之给事郎于门下省。唐代改名给事中,定员四人,地位在黄门侍郎之下。给事中职掌读署奏抄,驳正违失。诏敕有不便者,涂改还奏,谓之“涂归”。所以唐代给事中具体执行门下省的封驳权,地位至为重要。这时的给事中已非隋以前的给事中,不过袭用其名而已。唐代给事中也曾改称东台舍人、鸾台舍人等名。由于它有驳正诏敕的职责,逐渐演变成为谏官。
散骑常侍、员外散骑常侍、散骑侍郎、员外散骑侍郎等官,原属散骑省,后又属集书省,隋代始并入门下省。其职掌侍从规谏,实际上是位望通显而无具体职事的闲职,仅用来作为高级官吏的荣誉衔。唐高宗时,又分散骑为左右,左属门下,右属中书。
此外还有左补阙、右拾遗各六人,掌讽谏;起居郎二人,掌记录时事,作起居注。这些都是唐代增设的官职,也属门下省。门下省在宋代形式上还存在,实际职权已移至其他机构,其长官成为寄禄虚衔。辽代南面官系统中有门下省,职掌、官名、员额与宋制略同。金废除门下省。元代以后,门下省不再设置。
参考书目
吕思勉:《隋唐五代史》第20章,上海古籍出版社,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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