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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大宪章》的颁布

    

    △亨利二世 亨利二世是英格兰金雀花王朝第一任国王,英国宪政的奠基人之一,英国乃至欧洲久负盛名的“法律之父”。

    ●时间:1215年

    ●地点:英国

    ●关键人物:“无地王”约翰

    入选理由:

    金雀花王朝的开创者亨利二世利用复杂的裙带关系,创建了地跨英法两国的“安茹帝国”。十年国王生涯有九年零两个月在外作战的“战神国王”理查一世“视战如命”,将金雀花王朝推向水深火热之中,“无地王”约翰“视钱如命”,终于引发了大革命,《大宪章》最终诞生。

    

    ◇史海经典

    

    1215年6月15日清晨,泰晤士河边的兰尼米德草地上一片安静肃穆,刚刚取得胜利的诸侯贵族代表正在等待着英王约翰的到来,等待他来确认诸侯们提出的条款。由于害怕“无地王”约翰事后报复,很多诸侯贵族都没有出现,只来了一些胆子比较大的。不久,约翰国王、教皇使节、兰顿大主教等人出现在了草地上。诸侯贵族代表将诸侯与国王商定的条约文本呈上,约翰匆匆浏览了一下,便违心地发誓道:“现在,我以我的名义,同时也以今后所有英国国王的名义,宣告对我的子民所赋予的一些权利。如以下所述,我要使他们及他们的子孙受到我和我的继承者的保障,特此宣言。”

    宣誓完毕后,英王约翰在条款上签字,整个仪式结束。四天之后,英国《大宪章》正式生效。英国《大宪章》是欧洲民主进程中的一座丰碑。

    英王约翰到底是怎样一个人?他为什么要在《大宪章》上签字?这还得从金雀花王朝说起。

    ●金雀花王朝

    自从诺曼底公爵威廉征服大不列颠,建立诺曼王朝后,历代英王无不努力加强王权,削弱封建领主的势力,以巩固统治。但英王与各领主之间一直相安无事。直到12世纪中叶,约翰的父亲亨利二世开创了金雀花王朝。该王朝本名叫安茹王朝,但是因为纹章用金雀花的小枝做装饰,所以通常人们称做金雀花王朝。亨利二世不仅是英格兰国王(1154-1189年在位),还是法国的诺曼底公爵(1150年起)、安茹伯爵(1151年起)和阿基坦公爵(1152年起),在法国拥有大片领地。

    亨利二世是英格兰国王亨利一世的女儿玛蒂尔达之子,生于法国曼恩·卢瓦尔省的勒芒。他的父亲是法国的安茹伯爵戈德弗鲁瓦五世。亨利19岁时与阿基坦的埃利诺结婚(30岁的埃利诺因淫乱刚与法国国王路易七世离婚)。亨利从母亲处继承了诺曼底,从父亲处继承了安茹,又得到了阿基坦作为嫁妆。亨利二世成为英国国王后,这些领地便统归英国管辖。这样,包括安茹、诺曼底等地在内的几乎1/2的法国疆土便并入了英国版图,形成了疆域辽阔的“安茹帝国”。

    约翰是亨利二世的幼子,出生于圣诞夜的他从小受到了父王的娇惯。不过,在约翰出生之前,亨利二世认为自己已不太可能再生儿子,便把大部分的土地、财产平均分给了几个大儿子,这样约翰出生后就没有田地可分了,因此约翰便被称为“无领地的约翰”。

    亨利二世去世后,约翰的兄长“狮心王”理查一世继承王位。理查一世一生穷兵黩武,在10年国王生涯中,有9年零两个月的时间在国外征战。理查不仅参加了第三次十字军东征,打败了“伊斯兰的守护神”萨拉丁,还为争权夺利同法王腓力二世打了5年仗。在国内,理查横征暴敛,使国家财政拮据,怨声载道,王权逐渐失掉了支持和保障。

    ●“无地王”约翰

    1199年,理查一世的弟弟约翰即位。他是一个性格复杂矛盾的人,有时很精明能干,很有天分,慷慨大方;有时却很自私、吝啬、贪得无厌,甚至还猜疑、卑劣、好色。正是他性格中精明能干、慷慨大方的一面迷惑了包括他的父王、兄长在内的许多人。理查在位时对小弟约翰百般照顾,给了他不少封地,但约翰不知满足。当理查参加十字军东征时,约翰便着手策划谋反。1194年理查回到英国,约翰的阴谋败露,被迫请求原谅。理查果然原谅了他。此后5年,约翰在哥哥面前表现得老实本分,赢得了理查的信任,因此,1199年约翰顺利地继承了王位。约翰继承王位后,拥有了广阔的土地,但他总觉得别人在图谋他的财产、王位,就连身边的侍从,也无法得到他的信任。不过,约翰在法律、行政方面有一定的才能。即位后,他为英国编制了一套司法体系,自任最高的模范司法官,总揽一切政治、经济和军事大权。

    约翰利用从亨利二世继承下来的强有力的国家机构对各阶层施加压力。他以封建习惯法所不许可的方式,任意没收附庸的领地,干涉领主法庭的审判权力,激起了大封建主的愤怒。另外,贪婪的个性使约翰聚敛财富的才能发挥到了极致。除了在一切可能的范围内限制诸侯的财产数量,加重常规税捐外,约翰还以准备对法战争为借口,横征暴敛。另外,英国有“盾牌钱”的传统,也就是当诸侯无力承担兵役时,可以上缴一笔钱给国王,以招募他国雇佣兵。这本是一项非常措施,约翰却将它变成了常例。贵族、骑士、商人、穷苦的百姓都逃脱不掉约翰的巧立名目和横征暴敛,英国国内民不聊生,怨声载道。

    1202年,毕生致力于法国统一大业的法王腓力二世以约翰不履行封臣义务为由,宣布剥夺他在法国的大部分领地。约翰暴跳如雷,发兵征讨法国,却屡战屡败。至1206年,金雀花王朝在法国的大部分领地相继脱离了英国的控制,成为法国的领土。约翰刚刚摆脱“无地王”的称号,又获得“软剑约翰”的绰号。

    正当约翰陷入内外交困之际,他又因为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人选问题与教皇英诺森三世发生了冲突。前任坎特伯雷大主教去世后,约翰试图安排自己信任的人接任,教会却在教皇的影响下推举斯蒂芬·兰顿任大主教。对此,约翰坚决抵制,声称绝不能由一个陌生人担任大主教。从1208年至1212年,教皇英诺森三世先后颁布敕令,宣布在英国停止宗教仪式,开除约翰的教籍并废黜约翰的王位。不肯屈服的约翰下令没收那些服从教皇敕令的教士的财产,并准备通过军事和外交的手段来对抗教皇。但由于他在国内不得人心,所采取的行动得不到支持,约翰不得不于1213年向教皇表示降服。

    颜面尽失的约翰试图通过收复失地重建威信,约翰重新拾起原来的军事计划,不顾诸侯们的反对,准备与德国皇帝奥托和佛兰德尔伯爵联手向法国发动进攻。为了筹集军费,约翰更加变本加厉地对人民进行搜刮,国内矛盾进一步加剧。

    

    “无地王”约翰 约翰是亨利二世的第四子,“狮心王”理查的同胞兄弟。1215年,他被迫签署了承认封建特权和城市自治的《大宪章》,但是却无意遵守,并在罗马教廷的支持下宣布《大宪章》无效,导致内战爆发,最后在内战中死去。

    ●约翰被迫签订《大宪章》

    1214年英法战争再次爆发,约翰及其同盟者在法国布波被法国国王腓力二世击败,约翰逃回英国。英国东部与北部的诸侯趁国君势力大降之际,向约翰提出,如果国王不归还他们“本来所拥有的”各种权利的话,他们便不再服从国王。约翰以强硬的态度拒绝了他们的要求。

    1215年春,英国东部及北部的诸侯组织了一支武装力量向伦敦挺进,而伦敦的市民则为诸侯的军队敞开了城门。约翰向雇佣军发出征召,又向教皇呼吁求援,然而响应者寥寥无几,甚至有一段时间立于他背后的只有7名骑士。此时约翰终于明白,现在他已经是孤家寡人了,除了接受诸侯提出的条件,他别无选择。于是,在兰顿大主教的调停下,双方经过几个月的磋商,最终颁布了《大宪章》。

    《大宪章》全文共63条,其主要内容是限制国王的权力,保障教会与世俗贵族的经济、政治和司法特权不受侵犯。例如关于国王征收税金的问题,《大宪章》规定,国王只可征收国王被俘赎金、国王长子受封和长女出嫁时的开销费用3项税金。除此之外,不经国会同意,国王不得征收其他任何税金。而召开国会,国王则必须在开会之前40天通过官吏对中小贵族进行召集,并颁发诏书说明召集的理由。

    《大宪章》无疑是套在王权脖子上的一道枷锁,约翰对其毫无遵守的诚意。由于《大宪章》限制了罗马教廷对英国教会的控制,因此也受到教皇的反对。于是,约翰在罗马教廷的支持下纠集力量同贵族军队开战。1216年,约翰在征战途中患病去世,其子亨利即位,号称亨利三世。在亨利三世在位的56年间,《大宪章》的原则逐渐被承认为法律的基础,成为指导英国政治生活的最基本文件。

    

    国王约翰接受《大宪章》 《大宪章》是英国于1215年订立的宪法,其目的是限制国王的绝对权力,这一事件也被看成是英国民主政治的起源。

    

    ▲1297年版《大宪章》 这份《大宪章》的年代为1297年,其上盖有英王爱德华一世的印玺,材料是皮纸。

    

    ◇延伸阅读

    

    《大宪章》虽然是封建法律文献,但它的精神是限制王权,置王权于法律约束之下。在资产阶级革命的最初阶段,它成为资产阶级限制和反对王权的有力武器,成为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确立君主立宪政体的宪法性文件之一。另外,《大宪章》体现了崇高的法律精神,它反复强调宪章就是法律,法律至高无上,王权也不能凌驾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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