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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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六科给事中与十三道监察御史之总称。俗称为两衙门。吴元年(1367)设给事中。洪武六年(1373)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后一度改给事中为元士、源士。二十四年,六科各设都给事中一人、正八品,主管科务;设左右给事中各一人,从八品,协助理事。各科给事中数量为吏科四人、户科八人、礼科六人、兵科十人、刑科八人、工科四人,均为正九品。建文时,改官制,升都给事中正七品,给事中从七品。永乐时,重置左右给事中,秩品为正七品。后来又在南京设六科给事中,户科为二人,余五科均为一人。其给事中之职守为侍从皇帝,推举人才,纠劾官吏,督察六部,封驳制敕和章奏,评议政事,随时谏言。
吴元年置御史台,设左右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等官。洪武十三年五月罢御史台,后置都察院,设监察都御史八人,秩正七品并分道置监察御史,每道设御史三至五人不等,秩正九品。以后定制,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左右佥都御史,正四品。下分十三道,共有监察御史一百一十人,正七品。南京亦设都察院,置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和监察御史等官。其职守为纠察内外百司之官,在京受命巡视,在外巡按地方,监督州县,考课官吏,纠劾违法行为,整肃风纪。科道官职司风纪督察,谏设议政,事关吏治,故有明一代,对科道官的选拔、考核、迁转非常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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